募投項目陸續投產被認為是推動今年創業板行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梳理355家創業板公司募投項目的投入情況格外重要,目前有1040個項目的資金投入已經足額,其中有99個項目被追加投資,但有270個項目至今零投入。
1040個項目足額投資
《大眾證券報》統計顯示,355家創業板公司中,公布了計劃投入募集資金的項目有2407個,其中有2137個項目或多或少有資金投入,但有270個項目至今零投入。
有資金投入的項目中,1040個項目的實際資金投入占計劃投入募集資金的比例達到或超過100%,表明這些項目已經得到了足額資金,投產甚至貢獻受益指日可待。
有43個項目的實際投入資金超過此前計劃投入募集資金額度,意味著上市公司對這些項目追加了投資,其中有99個項目被追加投資,這在新上市公司中是非常少見的。
例如,新大新材的「年產360萬千米切割樹脂金剛線項目」,此前計劃投資9405.66萬元,但實際投入了21125萬元,募投比達到了224.6%。
這類公司還有長信科技、海默科技、青松股份、天龍集團、中青寶、秀強股份、碧水源、東軟載波、中航電測等。以中青寶為例,「以遊戲產品推廣為目的的營運投入」計劃投入資金8000萬元,實際上投入了8774.52萬元,多出的774萬則是動用了超募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與很多公司都是使用超募資金進行追加投資不同,英唐智控、西部牧業等超出計劃的部分未使用超募資金,這表明上市公司動用了自有資金追加投資,這類項目應該更值得看好。
補充一下,未使用超募資金追加投資的公司還有經緯電材、康耐特、金運激光、星輝車模、金利華電、陽谷華泰等。
270個項目至今零投入
與上述這些被上市公司積極投資的項目不同,創業板目前仍有270個項目零投入,這些項目未來的前景讓人擔憂。
《大眾證券報》統計數據顯示,這些項目總計劃投入179.22億元,較多的如世紀瑞爾等公司的47個項目計劃投資超過1億元,最少的荃銀高科「增資遼寧鐵研種業科技有限公司項目」計劃投入6.6萬元,至今也是沒有著落。
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是剛上市的公司,項目還沒有正式上馬,沒投資金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很多公司的是2010年、2011年上市的,仍沒有資金投入,讓人不得不懷疑這些項目的可行性。
例如,萬順股份是2010年2月上市的,目前仍有三個項目的已投入募集資金為零,其中不乏「環保生態型包裝材料生產線擴建項目」、「4萬噸環保生態型包裝材料生產線擴建項目」等被市場此前看好的項目。
一位南京的投行人士向記者直言:「很多公司是因為市場環境變了,但也有一些公司其實並不真正想做這個募投項目,只是為了滿足上市時審批的需要,去編一個項目出來,而不是為了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
引起記者注意的是,很多零投入的項目有一個共同點:使用超募資金。對此,有券商分析師表示,創業板超募資金很多,但是使用受到監管,通常的做法是:上市前編一個項目出來對應超募資金使用,上市后變更這個項目就是了。所以為什麼有這麼多超募資金的項目零投入,因為這些項目壓根兒沒打算投錢。
四成募集資金「休眠」
缺錢,很多民營企業正因此處於焦灼狀態。但對於創業板公司而言,錢卻多得無處投放。
《大眾證券報》統計數據顯示,355家創業板公司首發實際募集資金總額為2149.18億元,計劃投入募集資金總額為1910.51億元,已經投入募集資金1241.17億元,占募資總額的57.19%,有逾四成資金仍可能處於閑置狀態。
在這些公司中,有271家公司變更了首發募集資金的投向、實施地點或實施進度。其中,投資環境變化是導致這種變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節餘資金轉而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也是多數公司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主要原因。
例如,珈偉股份雖然募集了3.53億元資金,但僅投入項目1084.54萬元,公司表示放緩了對太陽能草坪燈的投資進度,光伏電源半導體照明系統產業化項目也由於市場開拓未達目標而使投資進度未達預期。
樂普醫療於2009年9月實施IPO,募投項目計劃投入募集資金總額為17.84億元,已投入募集資金總額為8.45億元,不到募投項目總額的五成。其中,公司先心封堵器的研發與產能擴大、開發與發行人核心產品相近的診療設備及其他醫療器械等項目的資金尚未使用。
平安證券的一位分析師稱,相對於滬深主板公司,創業板公司由於規模小、資質差,更容易受到宏觀經濟的衝擊,財務費用、人力成本的增長增加了相關公司的負擔。
記者 李宇欣
>>後記 誰來問責「爛尾」募投
一邊是募投項目一分錢都沒投入,另一邊卻是大量資金閑置。實際上,創業板的「爛尾」募投越來越多,這個責任到底應該誰來負?
「除去超募資金不談,計劃內募集資金大量閑置是不正常的。因為募集資金和股份數是對應的,這部分資金是多餘,其對應的股份也可說是多出的,而這部分多餘的股本在無形之中就攤薄了每股收益。對於投資者來說,利益是受損的。」一位投行人士指出。
因此,變更或終止計劃內募投項目導致的資金閑置必然損害投資者利益。如果過度包裝或者編造募投項目,則是涉嫌上市造假,其對市場的危害和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更大。
針對上市公司頻繁變更募投項目的現象,江蘇藍海律師事務所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指出:「這其實可以引發一個討論,就是變更募投項目的監管要不要從嚴?制度的安排是否合理?變更的門檻是否太低?」
其實,對於大多數上市公司變更募投項目的做法,監管層並沒有進行相應的懲處。而這也讓投資者感到非常擔憂,這會不會讓上市公司變更募投項目的做法更加肆無忌憚?
事實上,投資者的擔憂並非多餘。一位曾經參与過IPO的公司高管表示,「對於募投項目的變更,只要是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符合程序,變更募投項目就可以執行」。
「之所以我們對募投項目變更如此在意,實在是因為這種情況太普遍了。除了因市場環境變化外,有的公司上市前的項目就是編造的,這種情況已經涉嫌違法。」上述律師補充道:「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必須追責到底。」
有的專家甚至直言,募投項目頻繁變更或者單方終止,往小了說是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失信,往大了說就意味著原來論證的那個項目是子虛烏有的,那就涉嫌造假。
而對於相關責任人的界定,上述律師認為,公司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責任是最大的,中介機構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不過,在他看來,對中介機構的問責其實很難落到實處,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很難界定。
實際上,在記者的採訪中,多數觀點均認為,問責存在較大的實施難度。首先,很難界定上市公司是不是存有謊言,募投項目變更的理由看起來都比較充分。其次,有些項目確實是不適合再操作了,如果硬要投,對投資者來說也會造成損失。記者 李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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